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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再見,永遠是最難的一件事。

 

尤其是當有一個人陪著你,走過了那麼多的歲月,留下了那麼多的回憶,突然有一天,他跟你說:

 

「嘿!我要走了!」

 

你怎能捨得說出再見兩個字呢?

 

我第一次喜歡上籃球,其實不是因為NBA,而是因為灌籃高手這部作品。

記得在我小的時候,灌籃高手的卡通在當時是華視播的,每天在七點新聞之前的半小時是我每晚一定要守在電視機前的時間,不管大人們怎麼說怎麼罵,都一定要將它看完才肯交出遙控器,就這樣,久而久之全家人也養成了習慣,會跟我一起看灌籃高手,跟著一起緊張,跟著一起討論,也是我第一次聽到一個名字,一個籃球之神的名字。

 

「阿你這麼喜歡籃球,以後長大是要當Michael Jordan喔?」

 

那時候的我根本不知道麥可喬丹是誰,所以我傻呼呼地回答舅舅說:

 

「我才不要,我要當流川楓!」

 

然後家人笑了,我也笑了。

隔天,舅舅買了一顆籃球給我,帶著我去籃球場投球,舅舅一個上籃,籃球應聲滑過籃網,「刷」的一聲,我眼睛都亮了。

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到籃球的魅力。

 

當我開始看NBA時,喬丹已經退休過了一次,當他率領公牛隊打下第二次公牛王朝時,其實我是沒什麼感覺的,但每個經歷過喬丹時代的人卻又都傳頌著他當年的偉大,因此我始終將這麼想法說出口,但在97-98年賽季的明星賽上,我看見了他,一個年輕的小伙子,跟人人口中的「籃球之神」對抗時,那個身影,與那股自信,我知道,我這輩子都會是他的球迷,而且是一輩子的球迷。

 

那是我第一次認識這個人,Kobe Bryant.

 

後來,我跟著這個人,一起經歷了好多歲月。

 

千囍年那年,那時我國中,剛加入籃球校隊,以為自己也能像他一樣,在籃球場上一支獨秀,誰知道,才一個禮拜我就被刷了下來,黯然離開了我才要開始就已退休的籃球生涯。

 

那是我第一次知道,原來有人真的不適合打籃球,糙他妹的。

 

也是從那年開始,我迎來了生涯中的第一個轉職──從期許自已能變成一位籃球選手,轉做為一個全職球迷,這對於一個國中生而言,是一件很重大的事,但我做到了,而且做的有聲有色。

 

同年,湖人隊拿下了總冠軍,也是他拿到人生的第一枚總冠軍戒指,我想這多少也跟我轉行有關係吧(哪來的謬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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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湖人開始了紫金王朝,三連霸的冠軍歷程讓越來越多人喜歡上這傢伙,也讓很多人討厭起這隻球隊,他們嘲諷著、嬉笑著、怒罵著……。

 

但我知道,這一切都只是因為他們做不到。

那些噓聲,只是一種變相的讚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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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年過去,中間歷經了多少個日子。

中間經歷了多少來來去去,曾經的女友,現在的前女友,曾經的青澀學生,到現在逼近大叔的年紀。

二十年,你在那個地方,用你的表現激勵著喜愛你的人,刺激著憎恨你的人,讓人們知道,唯有努力不懈才能成就非凡,唯有堅定不移,才能讓痛恨的人閉嘴,如今,你離開了,帶著一貫的自信與表現,留下了這一晚,值得紀念一輩子的一晚,卻要我們這些死忠追隨你的人,該何去何從呢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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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再見,永遠是最難的事。

但我知道,你留在場上的,不只是那些輝煌記錄與對你的愛恨情仇,還有那些隨著你起伏的心情與走過的青春歲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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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你帶給我這麼多年的美好。

 

不管過了幾年,不管到了幾歲,我知道我們都會像你說的一樣,永遠是那個孩子,隨時準備好將襪子卷成筒狀,然後舉起手來,瞄準著洗衣籃,一面倒數著:5.4.3.2.1…..

 

 

既然說再見那麼難,不如就別說再見了吧。

 

See you later, kob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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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你不會離開。

因為回憶永遠都在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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